绍兴新婚姻法法律服务律师

联系电话:18657578601

宣钰盈-绍兴新婚姻法法律服务律师照片展示

宣钰盈律师
  • 所属律所:

    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

  • 执业证号:

    13306202111322602

  • 联系电话:

    18657578601

  • 联系地址:

    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17号龙湖大厦24楼

律师文集
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新婚姻法法律

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决定?

发布时间:2026年03月01日 来源:绍兴新婚姻法法律服务律师 浏览:266
[导读]: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决定。当父母双方离婚时,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,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后作出判决。

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决定?

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,并且强调了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。在处理具体案件时,法院通常会考虑到以下几点: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;二是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能力、身体状况以及是否有不良嗜好等;三是尊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;四是其他可能影响到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。通过综合考量上述要素,法院将作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裁决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六条:“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”

未尽到抚养义务的一方会面临什么?

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如果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,根据具体情况,可能面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:被要求支付抚养费;在离婚案件中,可能会失去对子女的直接抚养权;情节严重的,还可能构成遗弃罪,面临刑事责任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十一条

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;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

禁止溺婴、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。

回答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一条

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在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,应以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核心原则,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安排。同时提醒各位家长,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充分沟通协商,尽量减少对孩子造成的影响。